二鯤鯓砲臺
沿革
在清治時期同治十三年(1874年)日軍侵入今屏東縣一帶,引發了牡丹社事件。而清廷知道日軍犯臺後,遂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以欽差(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)身份來臺處理此事。這段時間裡,沈葆楨在臺灣規畫並進行了許多事情,而興建二鯤鯓砲臺便是其中的一件。
當時沈葆楨聘請了原在馬尾造船廠工作的法國工程師帛爾陀(M. Berthault)及魯富設計砲臺,而帛爾陀在設計時則參考了巴黎的外圍防禦工事。該工程從同治十三年(1874年)九月開始動工,直到光緒二年(1876年)八月才完工,而光緒年間亦有再加以修建。而在這之後二鯤鯓砲臺在中法戰爭和乙未年(1895年)劉永福抗日時,都曾對敵砲擊而發揮了其防禦外敵的功能。
建築特色
二鯤鯓砲臺基本上是一座方型砲臺,而四個角落則是突出的稜堡,上頭安置大砲一座。稜堡比周圍環境較高,並留有馬路與矮牆(胸牆),而砲臺牆體則成45°傾斜。稜堡之間的牆壁內凹,主要是規畫讓槍隊在此防禦已經侵犯到近處的敵人。
砲臺周圍有護城河圍繞,過去要進出砲台只能經由東面門洞可升降的木橋進出。而通過長達21公尺的門洞後,在砲臺正中央便是操兵用的廣大中庭,而周圍則有兵舍及彈藥庫等。
大砲(仿製品)
圖片來源:二鯤鯓砲臺 |
資料來源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二鯤鯓砲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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